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倍護抽痰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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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衛署醫器製字第003118號
    特色
    1.環抱式置物架
    1.無油式壓縮機,耐用持久
    2.提供乾爽舒適的減壓環境
     
     
    補助額
    一般 $2,500/中低收 $3,800/低收 $5,000
     
    身障補助說明
    一、補助對象應符合本辦法第二條第一項規定,病因身體功能損傷,造成呼吸功能不全,致無法有效自行咳嗽以清除痰液,須長期使用左列醫療輔具,以協助自行換氣,改善呼吸問題者。
    二、申請醫療輔具補助,應出具診斷證明書;診斷證明書應由相關專科醫師開具,並載明有呼吸障礙或呼吸功能不全,至有本項需求。
    三、醫療輔具之規格或功能規範如下:
    (一) 電動拍痰器應符合以下規格及功能:
    1.馬力小於1/20HP。
    2.拍打頻率應高於20次/秒。
    3.應有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字號。
    (二) 抽痰器應符合以下規格及功能:
    1.壓力流量大小調節功能:
    嬰兒:60-80mmHg
    小孩:80-100mmHg
    成人:100-120mmHg
    2.應有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字號。
    (三) 化痰機(噴霧器)應符合以下規格及功能:
    1.可提供2-5μm大小之氣霧粒子,以進入下呼吸道達到噴霧效果。
    2.應有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字號。
    四、其他規定:
    (一)限居家自我照顧所需者申請。
    (二)應檢附輔具供應商出具保固書之影本。
     
     
    長照補助
    補助額一般 $0/中低收 $0/低收 $0
     
    長照補助說明
    無補助此項目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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